医学装备科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经济能力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论证、购置、使用、保障(安装、验收、调试、维修、维护保养、质控、校验、强检、报废鉴定)、应用分析和更新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负责空气净化、气动管道传输、制氧供气等设施装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工作。
五、负责检查、监督各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协助各使用科室建立健全管理、使用、保养和应用分析等制度和操作规范,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六、收集、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各科室在用医学装备的使用情况,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七、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维修记录、设计图纸、线路图、使用和技术说明书、鉴定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八、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医学装备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院计量管理。
九、医学装备科成立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确定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指标,制订意外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理的流程,并进行记录。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评价。
十、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医学装备使用情况,进行医学装备的处置管理。
十一、贯切执行国家及医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医学装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根据工作需要,从充分发挥仪器装备的效益出发,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保证低碳、环保运行,并负责全院现有医学装备的调节、调配工作。
十三、根据条件可能,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和技术革新工作。
十四、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各相关专业培训,对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使用操作、质量与安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监管与考核并进行记录、建档,根据培训、监管与考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十五、对于考核优秀、管理状况良好、严格履职的人员和科室及考核不合格、违章违规的人员和科室,定期通报公示,并根据具体情况按医院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违纪违法、造成财产损害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